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校政教〔2022〕5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总体安排,由各系具体负责实施,由学院教学督导组全过程督导。
一、工作要求
1. 各系应根据学院安排,制定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安排,定期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
2. 各系在时间节点之前完成相应的工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提前完成工作),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到教学办公室。
3. 教学督导组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4.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
5. 答辩委员会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查、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
二、选题要求
1.各专业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征集选题。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符合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2.选题应注重更新,体现多样性原则,各专业的选题数不少于本专业当届的毕业生数,确保“一人一题”,不同届选题重复率须控制在20%以内,同时注意重复选题内涵的改进。校企“双导师”共同指导选题比例不低于50%。鼓励多名指导教师组成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共同指导学生,开展团队合作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3人。毕业设计(论文)团队必须有一个总的题目,每个学生必须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分题目,各分题设计合理,研究内容有机联系,能反映团队成员之间的实质性协调与配合。
3.选题应与生产、科研和工程实际需要相结合,鼓励选择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来源,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中完成占比不低于90%。提倡真题真做,解决实际问题。
4.选题的深度、难度和广度要适当,符合专业综合训练要求和学生实际,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要有一定层次区分,使各类学生的兴趣特长得到充分发挥,知识和能力水平有更大提升。
5.指导教师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须经系(教研室)集体讨论认定,由系(教研室)主任签字、学院审查后方可执行。系(教研室)对选题要严格把关,尤其是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写作安排、逻辑构建等方面,并且做好选题审核的记录工作。
6. 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确定后向学生公布,通过师生双向选择或经协商分配,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及指导教师。选题和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改变选题和指导教师的,需经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三、持续推动信息化管理
1. 实施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使用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实现毕业设计全过程线上管理与督导,包括指导教师分配、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填报、指导书填报、评阅教师分配、答辩小组分配、答辩安排、教师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学生上传设计(论文)成果、成绩登记等环节。
2. 指导教师是电子资料归档的第一责任人,需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的全程线上管理基础上本地化存储,并对电子归档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学院负责电子资料的线上规范性督查和本地化电子归档资料的完整性检查。
3. 教学督导组将采用线上抽检方式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进行检查,指导教师务必按照相关要求按时保质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提交过程性材料。
四、具体工作环节及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环节 | 主要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组织准备 | 1.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和安排; | 2024年10月9日前 |
2.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 |||
3. 对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相关规章制度及工程教育认证和审核评估的要求。 | 2024年10月11日前 | ||
2 | 征题审题 | 1.各系组织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 2024年10月20日前 |
2.各系组织专家审查审批申报选题,确定选题;学院审核选题。 | 2024年10月31日前 | ||
3 | 选题 | 1.公示选题并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确定选题结果; | 2024年11月10日前 |
2. 选题调整; | |||
3.学院将选题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 2024年11月24日前 | ||
4 | 下达任务 | 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进程安排及基本要求等。 | 2024年11月24日前 |
5 | 开题 |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 2024年12月31日前 |
2.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书; | |||
3.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 |||
6 | 中期检查 | 1.检查内容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如设计撰写、实验等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学习纪律情况、指导教师到位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等; | 2025年3月16日前 |
2.各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 | |||
7 | 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 1.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专题讲座,指导学生规范撰写论文; | 2025年4月15日前 |
2.学生按相关规范撰写设计初稿,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 |||
3.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修改意见,完成设计定稿; | |||
4.按规范修改完毕后,提交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 |||
8 | 查重 | 全部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查重。 文字重复率在30%以下(含30%)的毕业设计(论文),视为通过,准许答辩;复制比在30%至60%(含60%)的,必须对照查重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查,第二次复制比仍在30%以上的,不准答辩,至少延期半年重做;复制比在60%以上的,不准答辩,至少延期半年重做。 | 2025年4月20日前 |
9 | 评阅 | 1.各系提前拟定指导教师评阅、专家评阅工作具体安排; | 2025年5月5日前 |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及建议评定等级; | |||
3.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专家评阅意见及建议论文评定等级。 | |||
10 | 答辩 | 1.各系提前拟定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 2025年5月11日前 |
2.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提交给所在答辩小组; | |||
3.答辩教师应提前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拟订答辩提纲,作好答辩准备; | |||
4.学生参加小组答辩; | |||
5.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写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根据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评定设计成绩及等级。 | |||
11 | 复议 | 1.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须进行审查、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 | 2025年5月25日前 |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保存备查。 | |||
12 | 总结评优 | 根据学校要求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2025年6月1日前 |
13 | 档案管理 | 1. 各系按专业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电子版,送交档案室; | 2025年6月22日前 |
2. 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 | |||
14 | 专项检查 | 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 2025年7月13日前 |
五、材料提交时间点
1. 12月20日前,各系将开题答辩实施方案报送教学办公室,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安排。
2. 3月19日前,各系将中期检查结果报送教学办公室。
3. 5月5日前,各系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报送教学办公室,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安排。
4. 5月20日前,各系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到学院。
5. 6月22日前,各系按专业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送交档案室。
6. 7月13日前,教学督导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六、其他
1. 本方案中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与学校安排冲突,则以学校安排为准,学院安排根据学校安排适当调整。
2. 各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有困难,应及时将困难反馈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3. 优秀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要达到90分以上才可以推荐,原则是宁缺毋滥。
4. 针对考研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毕业设计(论文)作品的完成和毕业实习,在考研初试结束后完成。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7日
终审人:吴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