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新学期、新气象”主题班会的通知

作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24-08-29浏览次数:10

一、班会主题

“新学期、新气象”

二、班会时间、地点

2024年9月1日之前

三、班会主持人

各班级班主任

四、班会参加人员

2021-2023级各班级在校生,请假学生可以在线参加或者后期补会,无故缺席者按旷课处理。2021级各班若在外实习学生较多。可以采取在线会议的形式。

五、班会内容大纲

1.做好收心教育。根据学校安排,学生定于9月1日返校报到,9月2日正式上课。本学期教学周共20周。掌握师生返校情况。各学院9月1日上晚上10:00前填写好。节假日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2024年秋季开学)https://docs.qq.com/sheet/DY2xJYmhGekVBeWNO;学生到校后在辅导员处报到,由班长负责收齐本班学生证,并填写《滁州学院学生注册登记表》(表格从教务处网页下载,按班级学号顺序填写,暂不能注册的要注明),报学院审核后办理学籍注册手续。注册时间地点由各辅导员自行安排。加强安全教育、收心教育,引导学生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学习生活。

2.做好开学教学准备工作。

(1)做好大学体育选课安排工作。大学体育(三)从第一周开始上课,各班级通知2023级学生于8月28日—8月30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体育项目,任课教师自8月31日起可下载最终的选课学生名单。

(2)做好大学英语选课安排工作。大学英语(三)从第二周开始上课,各班级通知2023级学生(不含对口招生)于9月2日—9月4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大学英语(三),任课教师自9月5日起可下载最终的选课学生名单。大学英语(一)从第六周开始上课,各班级通知2024级学生(不含对口招生)于9月29日—10月3日登陆教务管理系统选择大学英语(一),任课教师自10月4日起可下载最终的选课学生名单。

(3)做好公选课选课安排工作。本学期公选课从第二周开始上课,学生退(补)选公选课的时间为8月26日—8月30日,任课教师自9月1日起可下载最终的选课学生名单。各班级通知2022级和2023级各本科专业(含对口招生)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公选课的退(补)选工作。2021级各本科专业(含对口招生)未修满公选课学分的学生在退(补)选时间内登陆教务系统选课,每人限选三门。

(4)做好重修安排工作。需要重修的学生于第一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请重修。学校将于第一、二周安排缓(补)考。各班级须通知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并认真梳理缓(补)考学生名单,及时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考试。

(5)学生教材领取安排:大学英语及部分公共课教材由教务处组织发放,具体时间、地点见教务处网站公告栏的教材领取时间安排表。专业课教材的发放安排,听从学院通知安排。

(6)学校作息制度和交通车运行时间按学校办公室下发的“滁州学院作息时间表”和“滁州学院交通车运行时间表”执行,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展优良学风建设工作。辅导员、班导师要通过进宿舍、召开新学期学生座谈会及学生干部会议等方式与途径,深化与学生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深入、细致了解学生思想动态、身心状况和家庭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尤其要密切关注特殊情况学生,做好心理疏导、困难帮扶,要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启动本学年综合测评工作。

4.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着重强调安全纪律、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通过班会、讲座等途径,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诈骗、防传销、防不良网贷、防交通事故、防电诈等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切实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2)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学习《滁州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校政〔2024〕23号)。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宿舍,严查学生在寝室违规用电现象,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全方位排查学生宿舍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学生及时整改;辅导员要充分发挥学生干部作用,结合信息化手段及时了解学生在校情况,杜绝出现学生无故晚归不归现象。

5.关心关注特殊学生。

(1)关心关注心理问题学生:各班级要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筛选出重点关注学生,进行咨询疏导,安排专人包保帮扶。完善心理预警机制。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认真落实严重心理问题责任包保制度,加强家校联动,强化心理危机干预。填写包保手册,减少和消除学生思想焦虑和心理压力,稳定学生情绪,帮助学生调整好状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大学学习生活。

(2)关心关注经济困难学生:摸排班级学生有无突发经济困难情况,主要是:学生因病、家庭变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导致学生家庭在经济上难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端审核工作:(一)国家开发银行。由学院收齐贷款《受理证明》,于10月10日前,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分批次提交,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录入系统,完成高校端助学贷款业务审核工作。注意事项:第一批次受理证明提交时间为秋季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往后批次另行通知。(二)安徽省农村商业银行。学生提交贷款申请回执,由学院完成审核。启动本年度班级学生困难认定工作。

 

终审人:吴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