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修订)》(校政教〔2022〕56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信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学院教学委员会总体安排,由各系具体负责实施,由学院教学督导组全过程督导。
一、工作要求
1.各系应根据学院安排,制定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及安排,定期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
2.各系在时间节点之前完成相应的工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提前完成工作),并按照学校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到教学办公室。
3.教学督导组根据时间节点要求,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全过程督导,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指导教师的工作。
5.答辩委员会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查、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
二、内容安排
序号 | 工作环节 | 主要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时间安排 |
1 | 组织准备 | 1.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和安排; | 学院教学委员会 | 2023年10月8日前 |
2.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 | ||||
2.对指导教师、学生进行动员,明确相关规章制度及工程教育认证和审核评估的要求; | 各系 | 2023年10月15日前 | ||
学生办公室 | ||||
2 | 征题审题 | 1.各系组织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 | 各系 | 2023年10月29日前 |
2.各系组织专家审查审批申报选题,确定选题; | ||||
3 | 选题 | 1.公示选题并上传毕业设计(论文)系统,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确定选题结果; | 各系 | 2023年11月13日前 |
2. 选题调整 | 各系,教学办公室 | |||
3.学院将选题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 教学办公室 | 2023年11月26日前 | ||
4 | 下达任务 | 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进程安排及基本要求等。 | 指导教师 | 2023年11月30日前 |
5 | 开题 | 1.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 | 各系 | 2024年1月7日前 |
2.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书; | ||||
3.学院检查学生开题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 | ||||
6 | 中期检查 | 1.检查内容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如设计撰写、实验等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学习纪律情况、指导教师到位情况、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落实及组织管理情况等; | 各系 | 2024年3月24日前 |
2.各系(教研室)、指导教师、学生开展自查; | ||||
7 | 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 1.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写作专题讲座,指导学生规范撰写论文; | 各系 | 2024年4月14日前 |
2.学生按相关规范撰写设计初稿,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修改意见; | ||||
3.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修改意见,完成设计定稿; | ||||
4.按规范修改完毕后,提交至毕业设计管理系统。 | ||||
8 | 查重 | 全部毕业设计(论文)通过毕业设计管理系统进行查重; | 教学办公室 | 2024年4月28日前 |
9 | 评阅 | 1.各系提前拟定评阅、答辩工作具体安排; | 各系 | 2024年5月5日前 |
2.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及建议评定等级; | ||||
3.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阅,写出专家评阅意见及建议论文评定等级。 | ||||
10 | 答辩 | 1.学生将毕业设计(论文)定稿提交给所在答辩小组; | 各系 | 2024年5月19日前 |
2.答辩教师应提前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拟订答辩提纲,作好答辩准备; | ||||
3.学生参加小组答辩; | ||||
4.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写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意见,并根据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评定设计成绩及等级; | ||||
11 | 复议 | 1.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须进行审查、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教学办公室 | 2024年5月26日前 |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保存备查。 | ||||
12 | 总结评优 | 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 各系 | 2024年6月16日前 |
13 | 档案管理 | 1. 各系按专业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电子版,送交档案室 | 各系 | 2024年7月7日前 |
2. 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 | |||
14 | 专项检查 | 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 教学督导组 | 2024年7月21日前 |
三、材料提交时间点
1. 11月26日前,各系将选题汇总表报送教学办公室。
2. 12月20日前,各系将开题答辩实施方案报送教学办公室,并在毕业设计管理系统中安排。
3. 3月24日前,各系将中期检查结果报送教学办公室。
4. 5月5日前,各系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报送教学办公室。
6. 5月20日前,各系将答辩书面报告报送教学办公室。
7. 6月16日前,各系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到学院。
8. 7月7日前,各系按专业收集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送交档案室。
9. 7月21日前,教学督导组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四、相关说明
1.本方案中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与学校安排冲突,则以学校安排为准,学院安排根据学校安排适当调整。
2.各系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如有困难,应及时将困难反馈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3.优秀毕业论文总评成绩要达到90分以上才可以推荐,原则是宁缺毋滥。
4.针对考研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开题和毕业设计(论文)作品的完成与毕业实习一起,在考研初试结束后完成。
终审人:吴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