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陶晶晶发布时间:2022-04-20浏览次数:8307

班级

按照滁州学院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主办创客协会承办,为加强组织和指导,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组长:赵生慧、江文贵

副组长:王芸、姚光顺

成员:各系室主任、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及班导师、校内专家

秘书:吴豹、陶晶晶

三、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2.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3.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4.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本科生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符合大赛参赛要求的,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农业农村、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五、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要严格开展参赛项目审查工作,确保参赛项目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查主要包括参赛资格以及项目所涉及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财务状况、运营、荣誉奖项等方面。

六、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加入学院比赛QQ群:952980424,5月8日前登录、报名https://www.wjx.cn/vj/QTRYGoS.aspx。本学期开设创新创业课程班级同学必须参赛,其他班级自愿参赛。4月15日起,参赛团队确定信息之后,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省赛、国赛资格预审报名。

2.学院选拔52117:00之前,参赛团队将项目计划书(命名格式为项目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项目计划书”)发送到比赛QQ群收材料同学5月23日,学院组织专家进行项目初选遴选20-30组作品进行二轮PPT答辩(3分钟干货)和计划书撰写指导,择优推荐参加校赛;6月18日之前,入围校赛答辩团队制作PPT和项目展示视频PPT暂定控制在8分钟,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将材料压缩打包(以项目赛道-项目组别+项目名称+PPT及视频”命名)发送至创客协会陶晶晶同学。

3.校内安排。6月1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初审,并公布校赛答辩入围名单。6月30日前,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路演评审,评选校赛奖项,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安徽省总决赛。7月1日-8月初进行项目完善,备战省赛。

七、学校激励措施

1.根据入围校赛项目的数量设置奖项,各级别奖项不超过如下比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2.校内选拔赛学生获奖参照《滁州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校政学工〔2019〕50号)获得相应学分。

3.对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学生团队分别奖励2万、1.5万;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团队,分别奖励5万、3万、2万。

4.获奖项目的指导老师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给与奖励。获得省级银奖以上的项目指导教师授予校级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5.根据二级学院在省赛中的获奖数、级别以及申报项目总数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2个左右。

6.对大赛获奖的教师和学生,各学院在教师教学和年度考核、学生综合测评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具体办法由学院自行制定。在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目标考核中,2022年获得“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及以上加5分、省级金奖加3分。

附件:滁州学院第八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zip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2年4月20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