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示:信息学院实验室座椅采购
尊敬的供应商:
信息学院因实验室教学科研需要,拟对附件1中的货物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内容及要求
1.采购的清单及参数要求见附件1;
2.所有货物应送至校方指定地点并摆放安装到位,报价应包含一切相关费用(含税);
3.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退还(不计息)。
三、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供货,需要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完毕。
四、供应商须知:
1.投标单位自行对项目详细情况进行充分考察了解;
2.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询价单位有权验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3.供货、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21年11月18日下午16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滁州学院会峰校区信息楼313室)。
报价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④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2.报价函的价格其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投标人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中标原则: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中标人。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七、联系方法
单位:滁州学院
开户行:工行醉翁亭支行
帐号:1313062809024904784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5755040337
终审人: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