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马慧延发布时间:2021-05-06浏览次数:2898

班级、社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滁州学院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校政教〔2021〕22号),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信息学院团委主办,创客协会承办。为加强组织和指导,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和服务等工作。

组  长:赵生慧、江文贵

副组长:王芸、姚光顺、马丽生

成  员:各系室主任、书记,全体辅导员、班主任、班导师,创新创业课程任课教师

秘  书:吴豹、马慧延

三、高教主赛道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等,分为本科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20214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61日前正式入职)。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8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0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总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5.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6.参赛人员(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31日之后出生)。

六、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56-530日)。请有意向的参赛团队安排队长和专职看消息队员加入QQ群:952980424,团队安排一人登录https://www.wjx.cn/vj/mVXYlOo.aspx,填写报名表。

特别说明:参赛团队务必确定好项目信息和团队成员(后期系统无法更改)430日起,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成功,方可有机会参加院赛、校赛、省赛评审。

2.撰写计划书(5月6日-6月6日)。报名参赛团队根据项目选题,撰写相应项目计划书(见附件123),项目计划书按照“项目名称+项目组别+项目负责人+项目计划书”格式命名,6月6日22:00之前发送至马慧延同学邮箱1810012697@qq.com。提醒:项目计划书在参加校赛之前可以持续更新。

3.院内选拔(6月6日-16日)。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计划书,评选现场PPT答辩团队,经过答辩决出校赛推荐团队。

2.校赛时间节点621日前,学院报校赛推荐作品项目计划书;6月28日之前,学校完成项目初评和资格审查;629-715日,入围校赛复评团队制作PPT及视频(展示视频时长为1分钟,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BPPT及视频压缩包以“项目组别+项目名称+PPT及视频”格式命名716-718日,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路演评审,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赛;719-8月初,入围省赛团队持续完善项目计划书、PPT和答辩视频。

七、激励措施

1.根据入围项目的数量设置奖项,各级别奖项不超过如下比例: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

2.校内选拔赛学生获奖参照《滁州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实施细则》(校政学工〔201950号))获得相应学分。

3.对在安徽省总决赛中获得金奖、银奖的项目团队(包括指导老师),团队分别奖励3万、2万;代表安徽省参加全国总决赛获得金奖、银奖、铜奖的项目团队,学校分别奖励10万、5万、3万,学院直接授予学生信息学院“创新创业之星”荣誉称号。

4.根据《滁州学院教育教学成果(项目)奖励办法》(校政教〔201877号)文件,学校对指导老师认定相应教学效果。

5.对大赛获奖的教师和学生,各学院在教师教学和年度考核、学生综合测评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附件1:滁州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高教主赛道).doc

附件2:滁州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红旅公益组).docx

附件3:滁州学院第七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红旅创意组、创业组).docx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5月6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