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班同学、各毕业设计指导教师:
根据学校要求,现对我院2020年毕业设计后续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若后续学校有新的要求,学院将根据要求再做调整并及时通知。
2020年毕业设计后续重要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4月23日之前 | 学生完成毕业设计的全部工作和毕业论文撰写;并将论文提交到毕业设计系统 |
4月26日之前 | 根据学校安排完成查重工作 |
4月30日之前 | 指导教师评阅 |
5月6日之前 | 专家评阅 |
5月7日 | 公布专家评阅结果,各系安排第一次毕业设计答辩 |
5月9日-10日 | 第一次毕业答辩 |
5月11日 | 公布第一次毕业答辩结果,各系安排第二次毕业答辩 |
5月16日-17日 | 第二次毕业答辩 |
5月18日 | 公布第二次毕业答辩结果 |
注:⑴ 重复率在30%以下(含30%)的,视为通过,准许答辩;复制比在30%至60%(含60%)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对照查重报告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查,第二次复制比仍在30%以上者,不准答辩,至少延期半年重做;复制比在60%以上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准答辩,至少延期半年重做;重复率监测不通过者,不得参加本次毕业答辩的后续环节;
⑵所有毕业设计均需参加5月6日之前的专家评阅,若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按延期半年处理,本次毕业设计的后续环节均不得参与;专家评阅未通过的毕业设计,在正式答辩前1天可再次提交专家评阅,根据评阅结果决定是否参加后续环节;
⑶毕业设计需通过指导教师评阅和专家评阅后方可参加毕业答辩;本次毕业答辩共有2个时间段,各专业在该时间段内安排答辩,在其他时间段不再安排毕业答辩,学生因为各种原因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答辩机会;学生首次答辩通过,无需参加二次答辩;若不通过,修改后可参加二次答辩。
⑷学生答辩通过后一周内须提交毕业设计归档所需的全部材料,材料不能按期提交或不能全部提交者,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答辩,不予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至少延期半年重新提交。
信息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
(通讯员:张志远)
终审人: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