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息学院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3-03浏览次数:494

各系(室)、各位教师:

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1号)、《滁州学院关于教师年度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意见》(校政人〔201731号)和《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校政人〔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2019年底全院在岗在编和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其中,中层领导人员按照《中共滁州学院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处级单位及中层领导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校党字20208)等组织考核。

二、考核时段

2019年度。

三、考核等次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优秀指标比例及分配

2019年度教职工考核信息学院共有优秀指标数为9人(其中在编人员优秀指标不超过6人)。

五、考核组织

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具体人员名单为:

组长:赵生慧、江文贵

成员:陈海宝、叶 春、王  杨、胡晓静、吴  豹

联系人:孙凯传

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由各系(教研室)组织,实验教师、辅导员年度考核由学院统一组织。

六、考核日程安排

1. 311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分别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2019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填写《滁州学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 311日前,分组召开年度考核视频测评会。

1)以系(教研室)为单位组织开展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述职视频测评会。

2)学院统一组织实验教师、辅导员年度考核述职视频测评会。

3. 315日前,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评议,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 320日前,考核结果经公示后报校人事处核实、汇总。

七、有关事项

1. 专任教师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教学考核优秀,科研积分排名本单位50%之前,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努力提升专业发展能力;

2)科研积分排名本单位20%之前,教学考核良好,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努力提升专业发展能力;

3)社会服务业绩特别突出,教学考核合格,科研积分排名本单位50%之前,努力提升专业发展能力。

2. 当年度应聘来校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薪级工资不予晋升,本年度不计算为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考核情况将作为定职、定级的依据当年度应聘来校次就业,本年度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累计不到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考核,不定等次;超过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

3. 由学校派出挂职、学习培训、执行其他任务的工作人员,除特殊规定外,一般由派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相关情况由其挂职、学习培训以及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

4. 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等累计超过半年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5. 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等次,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降聘或撤职处分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6. 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未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写评语、补定等次。

7. 未尽事宜由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33


附件2:滁州学院工作人员度考核登记表(教学人员用表).doc

附件3:滁州学院工作人员度考核登记表(非教学人员用表).doc  


终审人:江文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