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通知:信息学院“滁州市社会福利院智慧养老院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门禁类二次询价

作者:赵玉艳发布时间:2019-09-30浏览次数:159

尊敬的供应商:

根据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智慧养老院改造项目”项目要求,拟对所需的设备进行询价采购,具体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且有相关的营业范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二、货物要求

具体参数及要求见附件1

所有附件1中的货物应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放到位,报价应包含运费、安放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三、供应商须知

1提供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必须和招标参数一致。

2.履约保证金:中标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我校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转为质保金,一年后退还(不计息)。

3.合同签订后,5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4.供货和付款: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为:7.3万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供应商应根据要求,在2019109日下午18:00时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密封,封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等信息,封面及骑缝盖公司章,交到滁州大健康与养老产业研究院(滁州学院会峰校区机械楼705室)。

报价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公司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④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有)(加盖公章)。

3.报价函货物的价格一经我校认可,即为签约价。供应商一经作出报价,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中标原则

1.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最低投标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五、联系方法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滁州学院机械楼705

联系人: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赵老师

电话:18019817962

附件1:项目名称: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智慧养老院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门禁类采购参数.doc

附件2:项目名称: ”滁州市社会福利院智慧养老院改造项目“设备采购-门禁类报价函.xls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930




终审人: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