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深入挖掘和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院学生的“自立、自强、诚信、感恩”的优良品质,在全院范围营造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学院决定开展“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弘扬“诚信立人、自强立志、感恩立德”精神,培育广大学生的“自立、自强、诚信、感恩”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8日。
三、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评选条件及标准
思想端正、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学习刻苦,无拖欠学费、违反校规校纪等不良记录,具有优良的诚信品质和道德素质;面对贫困、疾患、残障、自然灾害等各种艰难境遇或挫折,能够自信乐观、积极应对,具有自立自强相关事迹。
五、评选活动方法和步骤
1.活动宣传阶段(5月15日—5月18日)。各班级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营造诚信、自强、健康向上的氛围。
2.班级推选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班级内部认真组织评选活动,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自强不息、诚信做人的优秀学生至少一名,参评者如实填写《滁州学院“诚信自强之星”推荐表》和《信息学院“诚信自强之星”先进事迹填写模板》,并于5月20日前将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报送学院资助中心方纯老师(电子档请发邮箱281657167@qq.com)。
3.网上投票阶段(5月21日—5月28日)。学院评委组根据各班报送的材料进行初选,评选出“诚信自强之星”10名,参评学生的个人事迹将在我院易班平台进行宣传、投票,评委组综合事迹材料及投票情况,选派优秀代表报送学校参选。
4.表彰宣传。对评选出的“诚信自强之星”将颁发荣誉证书。事迹材料将通过宣传画册、宣传栏、易班平台等形式向全校广大师生宣传报道。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是学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采取的有效举措,对进一步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资助育人成效、营造积极向上的育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落实,保证活动的宣传、评选、表彰等环节顺利进行。
2.做好宣传,营造氛围。本次活动的目的在于发现和塑造学生中的先进典型,让广大同学学有榜样,促进广大同学树立优良的道德品质,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各班级要创新宣传工作方法,紧紧围绕活动目标,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学生对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
3.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班级严格按照要求审查、报送材料,活动过程中精心组织评选,确保身边的榜样对在校学生的正面引导作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5月15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季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