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息学院2017-2018学年“学习型文明宿舍”评选的通知

作者:院生活部发布时间:2018-10-11浏览次数:1442

各班级:

为加强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宿舍文化氛围,我院一直十分重视创建“学习型文明宿舍”。以此来提升学生寝室文化建设内涵,发挥学生寝室在学生学习成长中的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为了检验学习型文明寝室创建成果,特评选出优秀寝室若干。针对评选情况,后期会对优秀寝室进行表彰。具体工作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信息学院20162017级全体男女生寝室

二、评选时间

20181012—20181016

三、奖项设置

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对于获奖的宿舍,颁发奖品和证书。(注:奖品、证书是按宿舍人数发放)

另外,本次评选还设立“考级考证优秀宿舍”、“竞赛优胜宿舍”、“文体活动先进宿舍”等特色宿舍评选。

四、评选条件

特等奖:宿舍卫生成绩前20%;宿舍成员在学科竞赛中半数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宿舍2/3成员获得校级奖学金;寝室成员在2017-2018学年无任何科目不及格;宿舍所有成员晨跑优秀、无任何违纪处分。

一等奖:宿舍卫生成绩前30%;宿舍成员在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宿舍1/2成员获得校级奖学金;寝室成员在2017-2018学年无任何科目不及格;宿舍所有成员晨跑及格、无任何违纪处分。

二等奖:宿舍卫生成绩前40%;宿舍成员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宿舍1/3成员获得校级奖学金;寝室成员在2017-2018学年无任何科目不及格;宿舍所有成员晨跑及格、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等奖:宿舍卫生成绩前50%;宿舍成员在学科竞赛中获得院级及以上奖励或1/4成员获得校级奖学金;寝室成员在2017-2018学年无任何科目不及格;宿舍所有成员晨跑及格、无任何违纪处分。

特色宿舍评选条件为:宿舍成员全部参加了所申报的奖项(如所有成员均参加了考级考证或均参加了学科竞赛),且至少有3/4的成员获得奖励。其中,竞赛优胜宿舍需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文体活动先进宿舍需获得校级田径运动会、综合运动会、各项文体比赛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运动会前6名。

特色宿舍奖励参考学习奖励,具体等次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五、申报说明

符合评选条件的宿舍填写“学习型文明宿舍”申报表(附件一);宿舍卫生成绩(附件二)。各班级在1013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到1467991006@qq.com,纸质版送到信息楼306(于1012号下午送至)。申报表电子版统一以“宿舍号+寝室长姓名”命名,如:12#214某某;班级压缩包统一以“行政班级名+学习型文明宿舍申报表”命名,如:物联网 151学习型文明宿舍申报表。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10月11

附件一学习型文明宿舍申请表.docx

附件二2017-2018学年宿舍卫生成绩汇总表.xlsx

注:无论是电子版还是纸质版申报表均不接受单独发送,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参加竞赛同学必须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