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根据《滁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院学〔2010〕27号)、《滁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7〕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二、评选类别
学生奖学金评选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和单项奖(设学习优秀奖、精神文明奖、科技活动奖、文体活动奖、竞赛优秀奖、学风标兵奖、创新创业奖)。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参见《滁州学院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7〕50号)。
四、评选比例
1.优秀学生奖学金中一、二、三等奖学金评选比例分别按参评学生总数的3%、8%、12%确定。一、二、三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分别为前5%、15%、30%,同时,学习成绩必须居班级的前5%、15%、40%,且本年度考试或考查无不合格科目。
2.单项奖学金中学习优秀奖凭综合测评中智育成绩排名,学风标兵奖和创新创业奖均按参评学生数的1%推荐;其它所有奖项均需在学工系统中上传相关证书或正式发表论文图片,原件提交学院审核。
文体活动奖和竞赛优秀奖中团体奖项申报需将奖项名称填写完整,在团体奖奖金汇总统计时需将获奖学生名单逐一列出(每位获奖学生在学工系统中均需申请;与其它班级学生合作获奖的,班级汇总时无需列出其它班级学生名单),奖励为每人100元。
具体名额详见附件2。
五、评选程序
1.班级评选。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和奖学金评选推荐小组。本次评选请各班级在学工系统中开展综合测评、奖学金(含单项奖学金)申报工作。班级综合测评成绩汇总表要导入学工系统中。评选小组要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细则标准,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初定奖学金获奖名单,在班级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被推荐人填报—班级审核—学院审核”的程序在学工系统中申报。并将《XXX班评奖评优名单汇总表》(附件1)电子档于9月25日前分班级发给方纯老师(QQ:281657167),
2.系统申请。班级公示后,初定奖学金获奖者于9月25日前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过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班主任审核。班主任于9月26日前登录学工系统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议推荐获奖人选,评议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0月15日前各项获奖名单报送至学生处,并将学工系统中相关数据提交学生处审核。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奖学金评选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精心组织。奖学金评选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3.规范程序。各班级要严格按照奖学金评选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标准,确保评选质量。
4.材料备案。各班级在完成本次评奖工作后,需将学生所填登记表送至学生处及时归档备案。
5.加强引导。各班级要把评奖工作与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奖工作的开展,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引导学生创先争优、全面发展。
附件1:XXX班评奖评优名单汇总表.xls;附件2: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xls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9月7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