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8〕1号)和《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8届毕业生省、校两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事项
(一)评优种类
1.省级“双优生”;
2.校级“双优生”。
(二)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无受任何处分记录;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仅限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表彰一次及以上。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其中,参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本科学生获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奖基础条件,国家奖学金奖项可与校级奖学金重复列入计算次数;国家励志奖学金不与校级奖学金重复计算次数;不含单项奖)三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获得奖学金(类别同上)一次及以上。
参评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本科学生获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三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获得奖学金(类别同上)一次及以上。
(3)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月25日-2月15日,学生个人申报,申报书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获先进个人情况、各学年获奖学金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
(2)2月16日-20日,各班评审小组对照条件初评,提出省、校双优生人选并在班级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省、校双优生汇总表电子版分别报送季璇老师(QQ:1204958551)。
(3)2月21日-25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2月26日-3月2日,推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5)3月3日,学院汇总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名单统计表(院部填写、省校级双优生通用).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1月24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