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平台,推进落实2016年“创新创业教育推进年”的相关工作,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印发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孵化项目遴选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现面向全院师生征集创业孵化项目,并遴选出优秀项目入驻滁州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和滁州市众创空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为加强组织和指导,成立创业孵化项目遴选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征集、培训、指导、服务等工作。
主任:王诗根
副主任:赵生慧、于春燕
成员:各系系主任、各班班主任
秘书:马良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创业校友。项目负责人需为创业项目实际发起人,有共同发起人的以团队形式参评,每个参评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参评项目近年来在国家、省、市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奖、获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或获得项目融资与风险投资等,可优先考虑入驻孵化基地和滁州市众创空间。具体条件如下:
1.创业训练类。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产权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可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创业实践类。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注册(包括领取了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单位)时间在3个月以上;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创业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三、申报项目要求
创业孵化项目要与专业紧密结合,具备一定的关键性技术。涵盖商务礼仪、艺术设计、电子仪器与通信、绿色环保经济、网络营销策划、实体加盟、机械制造及加工、文化教育、软件开发及数字媒体、创业咨询服务等范畴。具有较成熟的创业项目计划书,具有一定的孵化培育潜力。具有保证营运的资金或可行的融资方案,以及实施项目的人才队伍。
创业孵化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评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创业孵化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日程安排
1.3月28日—4月7日,各班级宣传、动员,积极联系指导老师,团队做好项目选题,向信息楼305马良老师(15357133007)报名,填写大学生创业孵化报名表,撰写项目计划书,准备好PPT等汇报材料,并于4月7日前将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报名表、项目计划书、报名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报送到马良老师处(13039018@qq.com),(邮件名格式:“创业孵化”报名+班级名称+姓名)。
2.4月8日—4月11日,学院对项目资格、内容等进行初审,拟定采取学生现场PPT答辩的形式,时间、地点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
五、激励措施、创业扶持政策与服务
1. 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遴选数量暂不设限。
2. 对创业项目获得孵化的教师和学生,学院将在教师教学和年度考核、学生综合测评以及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相关要求
1.各班级应召开主题班会等,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参与本次活动。
2.学院根据活动实际,邀请校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深入开展项目指导、团队培训、效益评估、业务咨询等相关工作。
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本次活动精神实质,把握活动内涵要求,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精心指导,全力以赴做好本次活动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深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3月30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