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从严控制请假人数,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现就规范学生请假手续通知如下:
一、请假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3天假期:
1.学生本人生病或因发生其他事情确需休息,需提供校医院证明。
2.学生家中直系亲属举办红白喜事或发生较严重疾病;需由家长电话向辅导员说明,以此保证学生安全。
3.学生因参加创新创业项目或其他类型的考试,需由指导老师说明情况,且签字盖章。
4.学生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重大集体活动,需提供由校团委或院团总支盖章的说明。
5.其他情况或请假期限超过3天,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请假手续
参照《滁州学院本科生学年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学生须当面到班主任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得事后补假。请假外出发生的安全问题由学生自己负责,学院概不负责。
三、其他说明
各班级需将请假条统一张贴至班级日志中,无请假条者而未上课者一律视为旷课,学院将根据《滁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严肃处理。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3月23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