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滁州学院致2016届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

作者:学工办发布时间:2015-12-07浏览次数:59

 

亲爱的2016届贷款毕业生: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短暂的大学生活转瞬即逝,站在新起点上的你将带着老师的期望与同学的祝福,背负着自己的梦想,离开母校,走向社会,去开拓一片属于自己的新天地。

几年过去了,你还记得吗?当经济拮据、面对较高的学杂费手足无措的时候,生源地助学贷款给了你最有力的扶助,使你可以和其他同学一样免除后顾之忧地学习和生活,最终得以顺利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实现自己的梦想。每一笔助学贷款,都是众多关爱你的学校领导、老师以及银行工作人员无私工作的成果。我们深信,你的言行,将代表学校的形象,你的努力,将塑造学校的形象,你的成功,更是展示学校的形象。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请不要忘记自己在申请助学贷款时的承诺。根据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贷款学生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且未办理相关展期手续的,经办银行在计收罚息的同时,定期在公众媒体上公布违约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及违约行为事项,并依法追究违约借款人的法律责任,对不主动与见证人和贷款银行联系,提供工作单位和通信方式、不守信用的学生,也将记录在案,纳入全国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连续拖欠贷款且不与经办银行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其信息和违约行为将媒体公布。

毕业后,希望同学们每年至少与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联系一次,以便对有关还款事项进行核实。如果工作单位或联系电话有所变动,也请主动致电银行、学校,告之新的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一个电话、一封信,都将为你的诚信天平上添加个重要的砝码,对于毕业后还款事宜,希望能高度重视,主动与银行、学校联系,按时偿还贷款本息。在此特别提醒你,贷款若逾期不还,会直接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将来如果向银行申请支票、信用卡、房屋贷款或信用贷款等,也都会遭到拒绝,并影响未来个人在国内外就业或就学机会。

信用乃立身之本,守住信用,就是守住人品,守住人格。俗话说:“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国。”相信你是个诚实守信的毕业生,会按时、足额还清所借的助学贷款,为自己人生的信用记录写上光彩的一笔。用自己的行动塑造滁州学院学生守信的形象。

最后,祝福我们的莘莘学子们:鹏程万里!万事如意!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0550-3513319;联系人:朱老师;地址:会峰校区综合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处窗口。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