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2016届本科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现制定以下时间进度。请各系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开展毕业设计工作,请各位指导教师加强指导、各位同学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同时注意督促学生按时提交材料。
1. 征题和审题:2015年10月21-30日
2. 选题:2015年11月2-4日
3.开题答辩:2016年元月7日
4. 中期检查:2016年3月21-25日,
5. 查重:2016年4月30日
6. 指导教师及专家评阅:2016年5月2-6日
7. 答辩:2016年5月14-15日
8. 推优、复议:2016年5月16-20日
9. 存档:2016年5月23-27日
终审人:张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