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安徽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大赛为抓手,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互联网+”发展战略,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推动我省高校学科专业内涵创新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引导各高校主动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的形成,助推产业转型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安徽省教育厅主办,合肥工业大学和合肥学院共同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专家指导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秘书处。
大赛组委会由教育厅厅长程艺、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善林教授担任主任,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担任常务副主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等全省本科高校以及国家示范高职、国家骨干高职校长(院长)、安徽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以上高校分管教学(创新创业)副校长(副院长)作为委员。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工作。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善林担任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
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政府机关、纪检部门等单位专家和领导组成立裁判委员会,负责大赛仲裁事宜。由合肥学院党委书记蔡敬民教授担任裁判委员会主任。
大赛秘书处设在合肥工业大学。由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梁昌勇和合肥学院副校长刘建中担任秘书长,梁昌勇担任执行秘书长,负责省赛、国赛日常组织工作。
各高等学校根据实际应成立校级组织机构,由本校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本校预赛以及参加省赛、国赛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告有关大赛组织情况。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赛程安排
1.大赛报名阶段(2015年6月8日-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以通过大赛移动客户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共帐号)。各高校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上报大赛秘书处汇总。
2.校园赛(2015年8月1日-8月15日):校园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由各高校自行决定,各高校对本校报名的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每校推荐项目不低于3项。
3.安徽省总决赛(2015年8月15日-9月10日):大赛组委会根据各校推荐参加省赛情况,由大赛专家指导委员对参赛队伍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队伍进入安徽省总决赛,由组委会邀请评审专家进行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铜奖,并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4.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2015年9月11日-全国总决赛时间):大赛组委会根据安徽省总决赛情况和全国总决赛分配的名额遴选安徽省代表队。按两个组别共8个项目类别确定牵头高校分别负责参加国赛项目的省级集训工作。分别成立专家组对每个项目进行指导。
七、经费支持和奖励
1.经费支持
各省属高校参加比赛所需经费从各高校提升计划项目经费中列支,其他高校经费自筹。负责牵头国赛省级集训的高校,省教育厅按重大教改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安徽省总决赛和全国总决赛的所需经费由省教育厅拨付给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办公室统筹使用。
2.参赛项目奖励
大赛设金、银、铜奖三个等级,金奖数为晋级省总决赛项目数目的10%,银奖数为晋级省总决赛数目的20%,铜奖数为晋级省总决赛数目的30%。
通过校园赛推荐参加省总决赛的学生团队,原则上各高校应给予相应创新学分认可,并在保研、评优工作中给予倾斜。
3.全国总决赛获奖的奖励
为了激励教师积极参与创新创业大赛,投身“互联网+”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与实践,提升高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能力和水平,对在全国总决赛中获得金、银奖的指导教师和团队项目,按照安徽省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由学校组织、指导教师牵头申报,经评委会评审后可对应授予一等奖、二等奖,不占学校当年申报名额。
八、评审规则
省大赛组委会将根据全国大赛评审规则,结合安徽省高校的创新创业现实,制定出安徽省大赛评审规则。全国大赛评审规则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
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项目推荐工作。大赛组委会将开通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网站(Internet-plus.som.hfut.edu.cn),供大赛信息发布和交流。
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级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秘书处联系。
安徽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QQ交流群:376885742,请每所高校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尚广海 杨乾坤
联系电话:0551—62901484 13739242626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6月11日
终审人: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