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动科技研究工作的快速发展,将于近期举行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暨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物联网中心)2014年度科技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 考核的基本目的与原则
考核的目的是促进教师更加积极地投入到与学校及学院发展定位及目标一致的科技研究及教学改革工作中,投入到适应学院发展要求的学科及专业建设工作中,促进学院学科与专业建设水平的快速提升。
考核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与公开。此外,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促进团队发展及主要研究方向的发展。
促进人才培养与产学研工作的快速发展,以及高水平研究成果的涌现。
促进严谨治学、学以致用的科研风气的形成。
2. 考核对象
物联网中心全体成员必须参加考核。未申请加入物联网中心的教职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考核。
3. 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5个方面:
⑴ 统一安排的科技研究及应用开发任务的完成情况及具体成果。
⑵ 自主开展的科技研究及应用开发任务完成情况及具体成果。
⑶ 科技研究及应用开发成果对教学与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及学院科技工作的支撑作用与促进作用。
⑷ 在科技团队建设及团队活动中的表现与作用。包括参加活动的态度与次数,在活动中的表现,对团队纪律的尊重与服务,对团队工作的建设性意见,承担的团队建设工作内容与完成质量。
⑸ 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态度、实际情况与效果,科技经费到帐情况,其他对科技工作有促进作用的工作。
4. 考核方式与时间安排
成立专家小组。2014年12月9日前完成。
提交个人总结、科技活动与成果登记表,格式自定,2014年12月12日前提交至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具体说明所承担任务的具体情况,包括目的与要求,个人职责,实施过程及本人与团队成员的协作情况、成果等。成果要详细说明形式,例如,专利、软件、论文、研究或者实验平台,等等,并进行演示或者展示。
报告与答辩。召开年度考核会议。2014年12月14日下午2:00至6:00。参加人员包括专家小组全体成员、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项目主持人及参加考核人员。参加考核的教师制作PPT,现场10分钟报告;专家小组10分钟提问;实验室负责人介绍其所属教师的工作情况;项目主持人介绍团队成员表现。
专家小组综合评定成绩。专家小组根据前述5个方面任务的完成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及项目主持人的评价、个人总结与登记表及其质量、PPT的质量等给出考核成绩,具体成绩产生办法由专家小组决定。
5. 考核结果与应用
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序情况及考核对象所实现的研究成果的质量与数量选出一等奖、二等奖及三等奖若干名,具体数量根据实际成果情况另行确定。其他参加考核人员将获得鼓励奖。本次考核结果将直接带入个人年度考核,未参加本次考核者不得奖,以及格带入年度考核。未完成学校下达的科技到帐经费任务者不能获得良好以上成绩,且不能获得其他任何包含科技考核在内的考核的优秀成绩。
6. 说明与要求
个人总结要简明扼要、直截了当、具体,不要讲空话或者模糊的话。
成果属于集体开发或者学生开发的,要具体说明团队分工情况以及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如不能具体说明,一律不计入个人成果。
成果应该是个人原创的,要有支撑且无异议,要有图片、网站、证书或者具体文档作为支撑或者证明。改编、摘编现有成果或者他人已有成果的,必须如实说明,否则取消个人获奖资格,在下一个年度内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科技工作支持。
不能按期提交个人总结或者未参加考核会议的老师,均不得奖。
为保证公平,院领导参加考核,但不参加排序与评奖。
特此通知!
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12月8日
信息学院2014年度科技工作考核安排表
考核时间 2014年12月14日下午14:00开始 考核地点 信息楼3楼会议室 考核进程安排 一、参加考核的教师个人进行汇报与答辩(全体参加考核人员参加) 二、各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团队工作情况(各负责人参加) 三、实验室负责人介绍实验室成员工作情况(各负责人参加) 四、科技工作考核专家组讨论(专家组参加) 五、打分并推荐获奖名单(专家组参加) 六、统计考核结果情况(专家组参加) 实验室报告顺序 一、消防物联网实验室 二、大数据与云计算实验室 三、无线网络与应用实验室 各成员教师需提交的材料 物联网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体成员将个人总结于12月12日提交至所在实验室负责人处,其他人员个人总结提交至学院办公室王松劼老师处。具体要求请参阅《关于进行年度科技工作考核的通知》。
终审人:王松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