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发布时间:2014-09-03浏览次数:138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辅导员助理选配流程,充分发挥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条件

1)信息学院二、三年级学生;

2)学生成绩优异;

3)较强的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4)优越的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优先考虑,其他同学择优。

二、选拔流程

1)实行个人申请∞

2)院部考核

3)经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聘任。

  1. 工作内容

    学生辅导员助理在院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全面参与新生军训工作,配合教官及辅导员作好军训期间所带学生训练、内务整理、文体活动的组织等。

    2)协助辅导员做好所带班级学生干部配备、基础信息收集等;

    3)协助辅导员进行专业思想教育、进行专业学习指导等;

    4)至少每周三次去所带学生公寓进行走访,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辅导员沟通。

    5)协助辅导员作好安全教育;

    6)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助理任期一般为1-3年;学院每年对学生辅导员助理进行集中考核;考核优秀的同学授予信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并进行物质奖励;不合格的劝退,并免去其他学生干部职位。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4.09.02


终审人:马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