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3-09-24浏览次数:95

班主任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滁州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3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机制

学院成立以院党总支书记为组长、辅导员(班主任)为小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本院评审工作。

二、国家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2012—2013学年荣获校级一等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申请时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人8000元。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额度,我今年可推荐2名学生参加评审,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将申请材料递交至X306,待学院评审小组初审

)应提交的材料

1.初审获奖学生填写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汇总填写的《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学习成绩应在评审范围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居前列,且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科目;2012—2013学年荣获校级优秀奖学金且综合测评名列班级前20%以内。原则上按该班级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综合测评排名依次进行推荐。对于位次靠前的没有被推荐,必须附专题报告予以说明,且需理由充分。 

5. 2013年经认定并录入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奖励标准和名额

每人5000元。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额度,我校今年共可推荐42名学生参加评审。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初审获奖学生填写的《2012-201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班级汇总填写的《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四、国家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5. 2013年经认定并录入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数据库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过自身和家庭实际支付能力的物质享受。

(三)资助标准和名额

    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档具体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额度,我校今年共可推荐285名学生参加评审。国家助学金划拨分秋季和春季两次进行。各班级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推荐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但指标数和总金额不得突破。各班级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初审受助学生填写《滁州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登记表》;

2.班级汇总填写《滁州学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规范程序,坚持标准。各班级要规范推荐程序,坚持推荐条件,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审。评审前各班级要召开班会,宣传政策并成立评议小组,坚持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监督作用;对公示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学校分配的金额和人数评审国家助学金,同时必须区分资助档次。

(三)严格审核,确保真实。各班级要严格审核、验证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有关材料,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

(四)认真实施,按时完成。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敏感度高,各班级要按照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并务必以班级为单位分别于10月12日前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材料和10月26日前将国家助学金评审材料报送X306,并将相关数据学工系统同步提交。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3年9月24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