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暂行办法(修改稿)

作者:发布时间:2012-10-30浏览次数:255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暂行办法(修改稿)

为了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及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学期第10-13周。

二、主要内容

1.课堂教学:教师课堂教学方法与效果、布置和批改作业、辅导答疑、基本教学文档制作等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堂教学方法与效果。

2.实践教学:实验指导书选用、参考书配备与辅导答疑等情况;实验项目数量、项目名称、内容与大纲一致情况,综合性与设计性实验项目工作量情况,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指导教师准备实验(备课及有关实验条件的准备)情况,指导教师实验课布置任务情况,指导实验情况。重点检查辅导答疑情况、项目名称、内容与大纲一致情况和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学风状况: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课、旷课情况,上课听讲情况和完成作业情况。重点检查按时上课和听课情况。

三、过程与办法

1.每学期第10周,每位教师将相应课程的基本文档交至教研室,教研室检查期初教学文档修改情况,抽查新上交教学文档制作情况,并将评阅结果汇总后交至院教学办公室。

2.教学质量管理组深入课堂、实验室听(查)课,教师之间互听互查,全面了解与检查教学情况,对照教学进度表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学生作业批改情况。

3.教学质量管理组和学生办公室联合开展学生问卷调查,掌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运行情况,教风、学风状况以及教学保障情况。

4.第12周由学院反馈评阅结果,所有不合格课程有1次修改返回重评的机会,但必须在第13周返回修改文档并参加重评,重评由院教学质量管理组组织。

5.第14周,教学管理组汇总教学检查结果,教研室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汇同听课记录表交教学办公室存档。

四、评分标准

课程名:

项目

要求

得分

教案(28分)

重难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5分)

 

制作讲数符合要求。(5分)

 

教学过程设计能体现教学思想,设计合理、可行。(8分)

 

案例设计恰当,紧扣知识点。(6分)

 

有后记,且后记体现了课堂教学的总结(4分)

 

教学课件(18分)

能严格按照系教学课件基本要求制作。(18分)

 

教学进度执行情况10分)

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完全一致(10分)

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相差一次(8分)

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相差两次(6分)

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相差两次以上(0分)

 

课堂教学听课情况(10分)

被听课打分在85分以上(10分)

被听课打分在75-85分(8分)

被听课打分在60-75分(6分)

被听课打分在60分以下(4分)

 

教学态度(6分)

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交教学文档。(3分)

 

文档格式符合系模板要求,或能根据建议及时修改。(3分)

 

作业(10分)

作业布置具体,有多种形式和不同层次的难度设计,作业量为每周3-4小时。(5分)

 

作业批改认真,有等级、有评语。(5分)

 

实验教学(10分)

实验教学专项检查85分以上(10分)

实验教学专项检查75-85分(8分)

实验教学专项检查60-75分(6分)

实验教学专项检查60分以下(4分)

 

学生问卷调查情况(10分)

学生总体评价很满意(10分)

学生总体评价基本满意(8分)

学生总体评价一般(6分)

学生总体评价不满意(4分)

 

五、评分方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未按期初教学检查意见修改完善教学材料;

2.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进度表相差两次课以上;

3.作业量或者作业批改未达到要求;

4.实验教学专项检查不合格;

5.问卷调查表中50%以上学生的评价为不满意;

6.其余参照期初教学检查评分办法。

六、结果处理办法

1. 评分成绩在70-79之间的教师,相应任课教师要按检查意见改进教学,修改后的材料于期末教学检查时再次上交,若仍未完善则期末教学检查结果为不合格;

2. 其余参照期初教学检查结果处理办法。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王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