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设计检查暂行办法(讨论稿)

作者:发布时间:2012-10-30浏览次数:167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设计检查暂行办法(讨论稿)

为了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及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设计检查暂行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课程设计检查时间为每学期第19-20周,学年设计检查时间为每学年每1学期第8-9周。

二、主要内容

1.检查组织与实施情况,包括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实验条件、选题与分组、教师辅导、工作总结等方面。

2.检查设计报告情况,包括报告的规范性情况、内容与评阅情况等。

 

三、过程与办法

1.各系进行初评,并将评阅结果汇总后交至院教学办公室。

2.教学质量管理组按照要求对课程或学年设计相关材料进行抽查。

3.教学管理小组成员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教研室撰写书面总结(总结要有数据、有分析,措施和意见要具体)。

4.教研室将检查合格的学年设计报告等相关材料交由教学办公室存档。

 

四、评价

1.组织与实施情况评价

要求:

1)能够依照实施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包括:按时下达任务,合理安排学生分组和教师辅导,按时提交设计报告等;

2)设计任务书规范、完整,内容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与具体应用紧密结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3)实验条件能够满足需要;

4)指导教师能够全程参与提供指导;

5)能够按时上交完整的学年设计报告等材料。

意见与建议:

 

 

 

 

 

2.设计报告情况评价

要求:

1)学生分工明确,能够按计划独立地完成全部工作量,答辩情况良好;

2)报告的格式统一,填写规范;

3)报告的中英文摘要语法正确、内容简练,能够反映报告的主要内容信息。

4)报告的内容组织合理、完整,语言表达流畅,能够体现学生自己完成的工作且工作量适中;

5)报告的评语详细,成绩评定合理;

意见与建议:

 

 

 

 

五、结果处理办法

1.检查评价结果较好的在院部会议上进行公开表扬;

2.检查结果问题较多的由各系进行整改并在1周内完成。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吴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