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开展2009-2010年度滁州学院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科技处通知要求,现对我院教师承担的2009-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进行结项工作。请承担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到期项目的结项工作。
一、结项范围
2009-2010年度校级科研项目(附件1)。
二、结项材料
结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封面
2、目录
3、项目申报书原件或复印件
4、项目批文复印件
5、中期检查报告
6、项目结题报告
7、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研究报告、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论著原件或复印件、成果鉴定材料、检索证明、研究报告应用证明等。
8、项目经费决算表
9、滁州学院校内结题项目评价表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1、各项目负责人需严格按照《滁州学院校内结题项目评价参考标准 (试行)》(科字〔2008〕11号)的要求组织结项材料,并于 5月30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学院办公室教学科研秘书处;
2、结项材料A4纸印制,一式二份,按结项材料1--9的顺序装订成册。
(二)项目验收
1、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于6月初组织项目验收工作。
2、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按照校内课题结项要求进行项目验收(评审专家不得少于3人),填写《滁州学院校内结题项目评价表》,给出总体评价。
3、结项材料经学院汇总后,于2012年6月20日统一报送科技处,科技处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
4、到期不能如期结项的项目,可以申请延期结项,延期不能超过一年,并填写《科研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报告》说明原因,交学院项目验收组审核后报科技处备案。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张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