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09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证的通知

作者:胡晓静发布时间:2009-11-16浏览次数:386

各位同学:

根据自考办毕业申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下半年办理自考毕业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

1118周三下午或19日周四下午交至实验楼606教学办公室。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二、办理程序

考生填写《毕业申请表》(下载并打印考生毕业申请表.xls准备材料、交费用

注意:申请毕业的同学必须所有科目都已通过,并且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单击此处查询滁州学院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xls

三、收费标准

按省考办文件规定收费标准:30/每人,全额缴自考办。

四、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为2009118—19日,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到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领取。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字迹工整、清晰。

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表中第一个准考证号栏(身份证号下方的)则填写通过课程较多所使用的准考证号。

⑶“联系电话栏:务必填写可随时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

⑷“专科证书栏:如已交则打“√”,否则空白;有无合格证书栏:如有则打“√”,否则空白。

⑸“课程名称:按所通过的时间顺序填写。

课程所对应的准考号一定要写全,否则无成绩。

身份证号如与原准考证上身份证号不同的,要特别注明。现毕业姓名与专科毕业证书姓名不一致的,一定要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所需交给系里材料如下:

准考证、身份证只交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纸上,合格证交原件,专科毕业证书交原件(只要内芯)。

符合免考条件的必须出具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表,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出具证书原件。

考生材料按《毕业申请表》、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合格证顺序放好,左上角用回形针装订。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