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院人事处“关于调整2008/2009学年校内津贴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11-01浏览次数:209

 

 关于调整2008/2009学年校内津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学校党委和行政一直非常关注提高教职工待遇,2008年曾专题调研并提出修改现行校内津贴分配的具体方案。但鉴于国家2009年1月起将统一实行绩效工资制,现行校内津贴分配办法不宜再作大幅修改。经10月22日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小幅调整2008/2009学年校内津贴发放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人员调整办法
将现工作人员的额定岗位津贴进行15%等比例上调,具体标准见附表。另对原限定工作量(200标时或360标时)的“双肩挑”人员,200标时以内的课时补贴现改为全额发放,其余部分仍按原办法执行。
    二、离退休人员调整办法
离退休人员在原额定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按以下标准进行增加:厅级(正高):800元/人;处级(副高):600元/人;正科(中职):450元/人;正科(中职)以下:350元/人。
    三、上述标准调整时间自2008年9月起执行。近期将对所有人员2008/2009学年岗位津贴的差额部分进行补齐,具体发放仍按原文件及审批程序进行。请各单位自行从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填报,经相关部门签字后于2009年11月6日之前报送人事处(纸质表格报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表格)。
请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事。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9年10月26日
 
 我系教职工津贴微调统计表.xls(请各位老师核对)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