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最后一批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06-19浏览次数:147

各位指导教师及相关同学: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最后一批答辩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注:由于假期将至,教务处要求毕业设计材料归档,我系还要整理毕业设计材料等工作,本次答辩将是本学期最后一次答辩,请指导教师及相关同学务必认真对待。

一、答辩时间

2009年6月21日(本周日)晚上18:30;(注:北校校车时间18:20)。

二、答辩分组

组号

答辩组成员

 最后一批答辩学生名单

 备注

1

马丽生 谷胜伟  陈海宝  黄庭培
温卫敏  刘士喜计成超

张鑫 龚灿灿 刘洋 谢华国 史超

李亮

主席:陈海宝 
秘书:温卫敏 
答辩地点:系会议室(南校区)

三、相关要求

1 指导老师的要求

    指导老师需要把填好的《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家评阅表》及毕业设计(论文)提交至所在答辩小组秘书邮箱。

    ⑵ 要求指导教师指定2位具有讲师职称或以上的老师填写《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家评阅表》(两份)。

    ⑶ 指导教师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21日中午12:00;若上述材料未在指定时间之前提交,则将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2 答辩学生的要求

    答辩学生要把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2009年6月20日12:00之前提交给自己的指导老师

    ⑵ 每位学生答辩时,要用8-10分钟的时间简要而系统地介绍自己的设计工作,并指出自己独特的部分,答辩小组将针对设计进行提问,并根据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⑶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参考标准”执行。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2009年6月18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