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第三批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06-17浏览次数:375

各位指导教师及相关同学: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将2009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第三批答辩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09年6月17日(本周三)晚上18:30;(注:北校校车时间18:20)。

二、答辩分组

组号

答辩组成员

 第二批答辩学生名单

 备注

1

马丽生 谷胜伟  陈海宝  黄庭培
温卫敏  刘士喜

周燕 李亮 童彤 刘明 张鑫  龚灿灿 高静 朱宝宝

主席:陈海宝 
 秘书:温卫敏 
答辩地点:S501(实验楼)

2

杨传健 刘进军  姚光顺  戴支祥
计成超  杨 斌

谢华国 袁睿智 李辉辉 刘洋 王友志 王磊 王世前

主席:刘进军
 秘书:姚光顺 答辩地点:系会议室(南校)

三、相关要求

1 指导老师的要求

    指导老师需要把填好的《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表》、《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家评阅表》及毕业设计(论文)提交至所在答辩小组秘书邮箱。

    ⑵ 要求指导教师指定2位具有讲师职称或以上的老师填写《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家评阅表》(两份)。

    ⑶ 指导教师提交截止时间:2009年6月17日中午12:00;若上述材料未在指定时间之前提交,则将取消学生答辩资格。

  

2 答辩学生的要求

    答辩学生要把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2009年6月16日12:00之前提交给自己的指导老师

    ⑵ 每位学生答辩时,要用8-10分钟的时间简要而系统地介绍自己的设计工作,并指出自己独特的部分,答辩小组将针对设计进行提问,并根据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⑶ 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具体评分标准按照“滁州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量化评分参考标准”执行。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2009年6月15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