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办理毕业证书时间:2009年5月21-23日(三天)
二、地点:滁州市自考办(滁州市教育局三楼)。
三、申请办理毕业证应携带的相关材料:
单科合格证、准考证、实践考核成绩单、毕业论文成绩单、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无英语(二)成绩的师范类专业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四、领取毕业证书时间、地点:
2009年7月16-17日在申请毕业地点领取证书。
五、注意事项:
1、姓名应与身份证、合格证、专科毕业证书相同,否则应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符合免考条件的必须出具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成绩表。有二级计算机证书的必须出具证书原件。
3、准考证、身份证交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纸上,合格证交原件,专科毕业证书交原件。有多个准考证的将所有准考证带齐。
4、无实践考核成绩的在5月23日前到继续教育学院开具证明,逾期不予办理。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