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职责
(一)每个学生毕业前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环节。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完成以下任务:
1. 在教师指导下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分阶段实施计划。
2. 按进度计划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调研活动,进行实验和实践工作,实事求是地做好相关记录,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研究过程记录表。
3. 按时独立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设计任务,按规定的格式书写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并装订成册。
4. 填写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申请表,经批准后,做好答辩准备工作,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辩。
(二)学生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指导。
2. 遵守纪律,因事因病暂时不能进行毕业设计,必须事先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 真实诚信,独立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严禁抄袭和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职责
1. 审批学生拟定的设计(研究)思路方案和进度计划,每周定时、定点检查执行情况,实事求是地作出检查记录,并在指导过程记录表上签字,发现问题要及时向系部汇报。
2. 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辅导和答疑,注意正确引导学生,要针对学生特点和程度,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加强个别指导和注意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自学能力、探索与钻研能力。
3. 重视学生文献检索和文献分析等基本功的训练,有针对性的引导学生学习一些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帮助学生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方法。
4. 毕业设计结束前,要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提出全面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规范地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5. 在设计(论文)完成时,对学生设计(论文)进行认真、全面审查,对学生的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查,写出不少于100字的评语,并给出相应成绩。
6. 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结业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建议答辩委员会给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等或不推荐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三、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对已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到用人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应届毕业生赴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用人单位必须指定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具体要求,出具同意接受学生毕业设计的意见。指导教师结合课题和外单位的需要让学生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向系部申请,写明单位及联系情况,同时指导教师必须与外单位签订协议(合同),经系部审核同意。
2. 上述两种情况,指导教师应根据毕业设计课题的要求和外单位的实际制订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指导书。课题既要结合实践又要达到全面综合训练的目的,要防止单纯将学生当劳动力使用。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了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可以通过电话、E-mail进行联系),并尽量创造条件到现场指导。学生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须经指导教师审核。
3. 学生应根据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的要求,认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志,并按要求定期汇报,开题,中期原则上应返校汇报。特殊情况必须寄回书面报告。
4. 到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一律回校参加毕业答辩。学生回校时外单位必须出具书面鉴定意见。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予参加答辩;凡违反用人单位纪律,造成影响的,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且不予参加答辩。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