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生上课迟到和旷课现象进行检查的通告

作者:发布时间:2009-03-09浏览次数:269

    根据学校《关于完善与实施学风建设督察制度的通知》(院学〔2009〕6号)精神,从即日起,由院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部门人员和系(部)辅导员组成的学校学风建设督察组,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整顿学风专项督察活动,重点检查学生上课迟到和旷课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查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正常上课时间、星期日至星期四晚自习时间。
二、检查内容
1.学生上课迟到、旷课以及一年级学生晚自习出勤情况。
2.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尤其是违反规定带食物进入教学场所情况。
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上课、自习时间在宿舍睡觉、上网、打牌等情况。
三、要求
1.凡上课迟到或上课、自习时间在宿舍睡觉、上网、打牌的学生一律凭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如实登记个人信息,不得逃避或拒绝登记。对无理取闹、干扰工作的学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检查人员进入教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时,请任课教师予以支持和配合。
3. 督察组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各系(部),并定期进行通报。对违反校纪校规屡教不改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滁州学院学风建设督查组

 

                                               二○○九年三月九日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