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09-17浏览次数:485

班级

    为建设优良学风、校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滁州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院学〔2010〕27号)、《滁州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滁州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749号)等有关评优评先文件的规定,开展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先进个人、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本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均可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各班级均可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类别

    1、先进个人的评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包括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集体标兵班。

三、评选条件和要求

    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请参见《滁州学院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滁州学院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749号)、《滁州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班评选办法》(院学〔201249号)。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

、评选程序

   1、班级评选(9月17-921)。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委、团支部成员及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和先进个人评选小组。评选小组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初定先进个人获奖名单,在班级公示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被推荐人填报—班级审核—学院审核”的程序在学工系统中申报。优良学风班评选请相关班级将申请表格(见附件2)和证明材料于9月20日前交到信息楼307方纯老师处。先进班集体标兵班必须在优良学风班申报名单基础上推荐。

2、学院评审(922-927日)。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议推荐获奖人选和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评议结果在学院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于9月28日前将学院先进个人汇总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纸质(以上均盖院部行政章)和电子材料(纸质和电子直接用学工系统导出的格式)报送至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并将学工系统中相关数据提交学生处审核。

3、学生处组织审核。学生处牵头并由各学院相关学生工作人员组成评奖评优小组进行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4、评选工作结束后,学生通过学工系统填写的《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登记表》下载打印并盖二级学院行政章,送至学生处盖章后及时归入学生档案中。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优评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到班级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精心组织。“评优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3、规范程序。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优评先”的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4、加强引导。各班级要把“评优评先”工作同学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评优评先”,在同学中树立榜样,宣传典型,引导同学创先争优、全面发展。

信息学院2017-2018学年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xlsx

优良学风班申请表.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年917


终审人: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