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亚男发布时间:2016-11-25浏览次数:133

各系、班级:

根据《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2]18号)有关规定,学院将对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项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见附件)

二、结项材料

(一)内容:

1、原始项目申请书、结项报告书各一份;

2、若成果材料以论文或报告形式体现的需用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5号楷体,1.5倍行距,双面打印);

3、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的,需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若尚未发表,但已得到用稿通知,视为正式发表,须提交用稿通知复印件及论文打印稿;

4、若成果为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实物产品,须提交实物照片;若成果为设计软件,或以视频短片、图片形式体现的请以光盘的形式提交;其它成果形式自行提交。

5、若成果为注册成立公司,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交验原件。

6、若成果为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专家鉴定意见的,须提交鉴定意见原件。

(二)提交形式:

1、每一个项目的结项材料包括封面、目录、项目申请书(原件或复印件)、结项报告书、论文或报告打印稿(已发表的论文提交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及成果鉴定材料、成果应用证明、营业执照等其他支撑材料。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双面印制)。

2、封面、目录、结项报告书模板见附件相关材料。

三、结项时间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12月2日晚上7点至信息楼会议室321参加结项答辩(提前15分钟拷贝PPT),并于12月4日上午10点之前将结项材料交至信息楼306张亚男同学,同时拷贝电子版材料。

四、几点说明

(一)提供虚假成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等)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滁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给以严肃处理。

(二)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延期申请表(见附件),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并在延期时间内提交结项材料。

关于开展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zip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6年11月26日

终审人:吴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