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时间:2009-05-22浏览次数:476

根据滁州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本细则,请相关师生遵照执行。

、根据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成立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全面负责协调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和争议,其成员如下:

主席:陈桂林
 员:赵生慧 王友社 计成超 徐志红 陈文兰 刘士喜
答辩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⑴ 组建相关答辩小组;
⑵ 审查答辩学生的资格
⑶ 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以及评阅答辩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答辩委员会复议,并最终确定成绩。


、根据此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指导教师情况,经过计算机系2009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以下3个答辩小组。
第一小组
主席:陈桂林
成员:陈桂林 周强 陈海宝 黄庭培 徐志红 黄晓玲
秘书:徐志红
学生:李亮 汪帮宝 钱威 董宜关 陈金明 余克朝 张运动 王伟 张剑飞
第二小组
主席:赵生慧
成员:赵生慧 刘进军 姚光顺 戴支祥 计成超 杨斌
秘书:姚光顺
学生:郑国华 潘安 林春立 陈兵 徐磊 李辉辉 周燕 尹家创 杨伟 黄康
第三小组
主席:马丽生
成员:陈文兰 于春燕 马丽生 杨传健 刘永志 刘士喜
秘书:于春燕
学生:华丽平 张楠 樊伟 舒汉兵 冯敏  袁杨 石泉 罗胜勇 洪峣霆 
答辩小组主要职责:
⑴ 安排答辩程序,主持答辩过程,评定学生成绩并写出评语;
⑵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向系部做出书面总结。
注:本次答辩分两批。第一批于5月30上午8:00进行,具体地点届时通知;第二批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根据教务处有关规定和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1. 答辩资格审查。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论文经系答辩委员会形式审查通过,方可获得参加答辩资格,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每位毕业生都必须参加答辩,不参加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2.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形式进行。答辩前,答辩小组每位成员都必须详细审阅每位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了解设计(论文)的质量和水平,并准备答辩时向学生提出的问题,为答辩做好准备。答辩中,学生须报告自己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每位学生的答辩时间不少于15分钟,答辩小组对每位学生的提问不得少于3个问题。
3. 答辩小组应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质疑。
   ⑴ 现场报告中的疑、错点;
   ⑵ 设计(论文)疑、错点;
   ⑶ 设计(论文)课题涉及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技术路线;
   ⑷ 阶段性的成果及课题相关的国内、外动态;
   ⑸ 本课题的不足及完善方向、方法。
4. 成绩评定。
   ⑴ 答辩前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及评阅专家,由指导教师及评阅专家审阅,写出评阅意见并建议论文评定等级;
   ⑵ 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评分参考标准和评定办法,在参考指导教师与专家评阅意见及建议论文评定等级的基础上,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以及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设计(论文),由答辩委员会进行复议,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⑶ 答辩委员会有权调整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四、参加答辩教师的劳务及有关费用,从本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费中支出,具体数额由系行政统一制定。
                                                  

计算机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 
                                                               2009年5月20

通讯员:;初审:;终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