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建设优良学风、校风,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育人环境,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滁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7〕49号)、《滁州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班评选办法》(院学〔2012〕4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各班级均可参加优良学风班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二、评选条件和要求
具体评选条件和要求参见《滁州学院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试行)》(校政学工〔2017〕49号)和《滁州学院先进班集体标兵班评选办法》(院学〔2012〕49号)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分配
学校在考虑院(部)学生人数的基础上,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全校班级数(新生班级除外)的25%以内;分配到学院的具体名额为:优良学风班,7个名额,学院在本年度“优良学风班”中择优推荐2个参加“先进班集体标兵班”的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班级,填写《优良学风班自荐表》,其中文体活动、专业技能证书板块请各班提供具体的人员名单以及参加的奖项,并把证书的电子档以班级为单位10月1日前打包发送邮箱:448636360@qq.com
2.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议推荐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标兵班,评议结果在院公示三天。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奖评先”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2.精心组织。“评奖评先”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依照本通知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
3.规范程序。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评奖评先”的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9年9月24日
终审人:赵亚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