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8届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院学工办发布时间:2018-01-24浏览次数:434

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上报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81号)和《滁州学院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工〔2017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院2018届毕业生省、校两级品学兼优毕业生(以下简称“双优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事项

(一)评优种类

1省级“双优生”;

2校级“双优生”。

(二)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无受任何处分记录;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仅限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表彰一次及以上。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其中,参评省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本科学生获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奖基础条件,国家奖学金奖项可与校级奖学金重复列入计算次数国家励志奖学金不与校级奖学金重复计算次数;不含单项奖)三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获得奖学金(类别同上)一次及以上

参评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本科学生获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三次及以上;专升本学生获得奖学金(类别同上)一次及以上。

3)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5-215日,学生个人申报,申报书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获先进个人情况、各学年获奖学金情况,字数不超过300字。

2)2月16日-20日,各班评审小组对照条件初评,提出省、校双优生人选并在班级征求意见,无异议后,将省、校双优生汇总表电子版分别报送季璇老师(QQ:1204958551)。

3221-25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4226-32日,推选结果在本学院公示。

533日,学院汇总报校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名单统计表(院部填写、省校级双优生通用).doc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8124


终审人:马良